依法執業
放射防護檔案管理制度
放射防護檔案管理工作,是放射衛生防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我院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院的放射診療工作,制定了各項放射防護管理制度,建立了放射防護管理檔案。具體如下:
一、建立管理體制
我院成立了專職管理機構,由醫務部負責放射防護工作。確定了專(兼)職管理人員,制定了工作任務與職責。
二、建立放射診療管理檔案
1、按照不同類別的放射診療工作,制定了各項管理制度。
2、建立臺賬明細登記:記載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稱、出廠時間、活度、用途、來源和去向;射線裝置的名稱、型號、射線種類、用途、來源和去向。
3、建立了放射診療設備清單、其它配套儀器設備清單、放射工作人員名單、放射診療作業場所分布、放射工作人員體檢情況預覽表、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清單、個人劑量發放登記等明細帳目。
4、每年定期請有檢測資質的機構對我院放射診療設備性能及工作場所進行放射防護監測,并建檔保存。
5、建立了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設置放射診療項目申報等工作檔案。
三、 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員檔案
1、建立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從事放射診療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對已經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進行定期體檢,并建立健全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建立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從事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必須佩帶個人劑量計,定期檢測并建立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3、建立培訓檔案
對新從事放射工作人員組織安排崗前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和放射工作人員證,才能從事相應的放射工作。每兩年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參加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更新放射防護知識,增強防護意識,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和放射工作人員證,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員培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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