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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執業
醫院放射防護領導小組職責
1、在院長及分管院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我院的放射防護管理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并進行督促檢查及考核總結。
2、做好國家放射衛生防護法規的宣傳工作,提高我院放射工作人員放射衛生防護意識及法制觀念。
3、明確放射防護監督工作人員的職責,建立完善放射工作管理檔案。
4、負責對本院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的運輸、儲存和使用中的放射衛生防護情況實施監督監測檢查。
5、定期對醫院射線裝置、放射源的放射衛生防護情況進行監測檢查。
6、對醫院新建、改建、擴建有關放射防護工程進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并報批省衛生廳、省環保局。
7、負責對本院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及放射人員健康查體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組織醫院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法規、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9、制定并落實放射事故預防措施與應急預案,如發生放射性醫療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0、對加強和完善本院的放射防護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1、負責醫院廢棄放射源及放射性醫療垃圾處理的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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