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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核心制度大學習】第九期:查對制度
醫院高質量發展之筑基篇
醫療核心制度大學習
醫療質量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和對醫療服務的切身感受。醫療質量、效率和安全是醫院管理的核心要素,也是公立醫院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及效率是現代醫院管理的基本要求。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診療活動中對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發揮重要的基礎性作用,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為進一步持續改進質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醫院在公眾號定期推出“醫院高質量發展之筑基篇-醫療核心制度大學習”。
?第九期:查對制度?
定義
指為防止醫療差錯,保障醫療安全,醫務人員對醫療行為和醫療器械、設施、藥品等進行復核查對的制度。
基本要求
1.醫療機構的查對制度應當涵蓋患者身份識別、臨床診療行為、設備設施運行和醫療環境安全等相關方面。
2.每項醫療行為都必須查對患者身份。應當至少使用兩種身份查對方式,嚴禁將床號作為身份查對的標識。為無名患者進行診療活動時,須雙人核對。用電子設備辨別患者身份時,仍需口語化查對。
3.醫療器械、設施、藥品、標本等查對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釋義
Q1哪些臨床診療行為需要進行復核查對?
答: 患者身份錯誤事實上可以發生在診斷和治療的任何階段。患者可能是在鎮靜狀態、意識不清或沒有充分集中注意力;也可能是在住院過程中更換床位、房間或病房;或患者因聽力障礙或其他情況都可能導致在確認患者身份時出現差錯。
醫療機構內針對具體患者個人的醫療行為和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開具和執行醫囑、給藥、手術/操作、麻醉、輸血、檢驗標本采集、檢查、發放營養膳食、接送轉運患者、檢驗檢查結果/報告等環節的行為均需要進行復核查對。
Q2如何查對患者身份?
答:身份查對包括患者姓名、住院號(門急診號)、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或其他身份ID)、出生年月日以及電子設備身份認證(包括腕帶或其他可穿戴設備上的二維碼、條形碼等)等,至少使用兩種身份查對方式確認患者身份,如姓名+住院號、姓名+門急診號等。核對姓名時,請患者主動陳述本人姓名以便確認。禁止使用病房號或床位號進行身份核對。醫用腕帶信息可替代患者床頭卡信息,但仍需患者以口語化方式,如陳述自己姓名以確認身份。
Q3如何落實口語化查對?
答:用電子設備識別患者身份時,仍須進行口語化查對。查對時應通過開放式提問,如“您叫什么名字?”請患者陳述自己的姓名,而不是用誘導式提問,如“您是否是某某?”等問題來確認患者的姓名。
Q4如何對昏迷、意識不清等無法表明自己身份的患者進行身份查對?
答:醫務人員對無法陳述姓名的患者進行身份查對時,可由其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并按患者姓名和住院號(或門、急診號等)等兩種以上身份查對方式實施查對確認并及時佩戴腕帶;對無法陳述姓名且無人陪伴的患者可臨時采用其他方式標記其身份(如“無名氏+性別+來院時間”等)并佩戴腕帶,并通過兩種以上方式由雙人進行查對確認。
Q5藥劑師調劑處方時的查對包括哪些?
答:包括“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Q6高警示藥物調配發放和使用前的查對要注意什么?
答:高警示藥物調配發放和使用前要實行雙人核對,在夜間,本崗位只有一人的情況下,采用單人雙次復核查對和兩次簽字形式。
Q7病理查對包括哪些內容?
答:(1)接收檢查申請單時,要核查申請單填寫是否齊全、臨床診斷及檢查目的是否清楚。
(2)標本接收和取材時要核對申請單號碼與標本號碼是否一致、標本號碼與病理編碼是否唯一。
(3)取材后醫師與技術人員交接時要核對數量,出片時要核對切片數量及號碼是否正確。
(4)切片觀察和出具報告時要核對患者姓名、病區、病床號、住院號、送檢材料和部位是否與申請單一致。
(5)外借病理切片時要再次核對患者姓名、病理號和病理診斷是否正確。還片時要核對會診意見是否與原診斷一致,并做好記錄。
Q8醫療器械、設施設備的查對包括哪些要點?
答:(1)醫療器械、設施管理部門應定期對醫療設施設備開展巡查及保養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以確保醫療工作正常開展。巡查頻率較高的設備,可委托臨床科室代為巡查,但需規范巡查流程,承擔巡查職責的醫務人員必須經過醫療器械、設施管理部門的定期培訓,并考核通過后才能開展巡查。
(2)生命支持類設備應有該設備是否運行正常的明示標記。
(3)醫護人員在使用前應核查醫療器械是否在有效期范圍內,在每日使用前做好日常檢查與清潔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使用后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相關保養說明完成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