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 >>
工作規章
山東省立醫院防盜竊工作制度
為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公私財物安全,使職工、病人有一個良好的工作、治療環境,制定本制度。
1.醫院保衛部負責對內部治安秩序的管理,制止違章行為,打擊違法犯罪,保護公私財物和職工、病人的熱身安全。
2.各級人員要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識和責任心,自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預防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嚴厲打擊犯罪子的盜竊活動。
3.重點要害部位應安排夜間值班人員;存放、使用貴重儀器設備、毒麻藥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財務部門贏有必要的物防、技防設施。
4.職工、病人有義務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保衛人員和醫護人員的管理。
5.醫護人員應向就診、住院病人做好經常性的防盜宣傳和警示;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室、工作間、病房內存放現金、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
6.治安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24小時執勤巡邏制度,重點部位有專人值守。充分發揮電視監控系統的作用,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7.加強對機動和非機動車輛的看管,防止被盜案件的發生。
8.不定期進行安全和防盜竊形勢教育,有重點的對要害部位進行經常性的督導檢查,進一步落實防盜竊措施,并與管理績效相結合。
制定日期:2005年5月10日
修訂日期:2012年9月15日
上一篇: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下一篇: 壓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