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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章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1.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3.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災警報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6.活在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7.消防控制時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制定日期:2005年5月10日
修訂日期:201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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