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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物業監督考核管理辦法(試行)
制定日期:2018年7月
為加強醫院物業服務質量的標準化監督考核管理,進一步提升醫院物業服務水平,更好地為醫院提供良好衛生環境及保障支持服務,特制定本監督考核管理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范圍
對醫院外包物業服務質量根據合同定期進行物業服務質量的監督考核。具體內容包括醫院衛生保潔、運送(外勤)、電梯運行服務、病房門衛、護理員、導醫等臨床輔助服務;保安及秩序維護;后勤維修、水電暖、設備運行等運行保障服務,以及其他綜合輔助性物業服務項目等。
二、考核方式及途徑
(一)醫院物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院物業服務質量監督考核管理。每月對醫院物業服務質量考核評價情況進行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并依據合同標準進行考核。
(二)物業考核指標:醫院各科室及部門對物業服務質量的考核評價;物業監督管理辦公室對物業服務質量的專項監管考核;保衛部對保安與秩序維護專項考核、總務部對后勤運行保障專項考核;醫學工程部負責對氧氣站與氣動物流中心等專項考核;病人隨訪、醫院各類各級投訴及意見建議反饋、醫院各類專項檢查反饋等。
三、考核標準及具體實施
(一) 物業服務質量必須達到醫院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二)經考核所有區域比值得分均達到90分(含)及以上支付全額物業服務費。有服務區域比值得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降低1分,扣減相應物業服務費,扣除標準按該區域(項目)物業服務費的1%計算。
(三)各專項考核:各相關部門依據物業考核標準進行量化考核打分,按物業各專項考核標準扣減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四)各級各類表揚、意見及投訴:物業監督管理辦公室每月定期收集來自醫院各部門、各科室意見及投訴。政府部門投訴扣減物業費300元;院級投訴扣減物業費200元;部門投訴扣減物業費100元。表揚、意見給予相應的加分、減分。
(五)在醫院重大活動、媒體宣傳、各項檢查等涉及醫院安全及影響力,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及安全事故,影響醫院正常工作,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物業服務費500-2000元、2000-5000元、5000元以上罰款;重大事故及安全隱患,給醫院造成嚴重后果及重大不良影響,終止物業服務合同并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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