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章
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2005年6月
修訂日期:2015年12月
醫院中心機房是支持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場所。為保證機房設備與信息的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運行環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雷及其它災害事故的防范工作,確保醫院網絡的正常運行。
2.對各種易燃、易爆、強磁及危險物品一律不準進入機房內,嚴禁在中心機房吸煙或使用明火。機房管理員必須承擔機房的安全管理和規范操作的義務。若因違反操作引發事故,將追究責任,并按照事故的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3.服務器、存儲、交換機、路由器以及通信設備是網絡的關鍵設備,須放置機房內,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作它用。
4.機房管理員要加強機房設備的管理,熟練掌握設備的操作技能,對用電線路要經常檢查,不準超負荷使用電源。一旦發現存在問題及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
5.對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系統數據的非法生成、變更、泄露、丟失及破壞。根據數據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使用人員的存取權限、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禁止泄露、外借和轉移數據信息。
6.建立機房登記制度。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記錄,外來人員進入機房須經分管主任批準并做好登記。
7.機房管理員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服務器的各種賬號、密碼嚴格保密。監控網絡上的數據流,檢測攻擊的行為并給予及時處理。做好操作系統的補丁修正工作,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立即處理。
8.機房應配備專用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任何人對消防設施都不準擅自搬動和另作他用。
9.機房管理員應嚴密關注各服務器的系統日志記錄,檢查并做好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所有系統日志應至少保留三十日以上。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中心分管主任,并保存原始紀錄以備核查。
10.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分管主任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運行設備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10.1中心機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換鞋或佩帶鞋套。
10.2機房管理員統一管理服務器及其相關設備,完整保存服務器及其相關設備的驅動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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