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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總務應急物資和設備的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2005年9月 修訂日期:2012年9月
為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能力,做好災情發生時重要后勤物資應急供應,根據醫院集團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防病搶險救災工作應當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反映及時,措施果斷,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總務科按照總務部要求做好災前物資儲備工作,專人負責,定點存放,妥善保管。
3、負責組織落實總務部下達的抗洪、地震等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病救災物資的儲備、管理、調運及貨源供應;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品種齊全,數量充足,倉儲到位,定點清楚,在險情、災情發生時能及時調運到指定地點。
4、防病期間,有關人員的通信工具要24小時開機,確保通信暢通,信息反饋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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