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引導
特定傳染病特定人群醫療救助及保障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結核病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對特定傳染病的特定人群制定如下相關制度:
一、醫院應對特定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者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和接診治療,對病歷書寫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資料應妥善保管。
二、醫院醫務人員要主動為前來就診的高危HIV 感染患者提供HIV檢測咨詢,遵循“知情不拒絕”的原則,盡早地發現感染者。
三、醫務人員必須明確HIV陽性者的告知和咨詢,應采取面對面的方式告知,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泄露HIV感染者信息。
四、醫務人員對HIV感染者提供咨詢、關懷及轉介服務,積極向患者宣傳國家實行“四免一關懷”政策。對農民和城市中經濟困難的艾滋病患者免除部分檢查及治療費用,對孕產婦實行母嬰免費篩查和阻斷。
五、性病門診為性病患者及咨詢者免費發放避孕用品。
六、對在我院就診的疑似或確診肺結核病例,及時開具結核病患者就診轉診單,轉至結防機構就診,享受國家相關免費政策。
七、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時,要嚴格執行先救治、后結算費用的規定,簡化入院手續、及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患者住院或者留院觀察時,免交住院預交金等一切費用,辦理登記手續后直接留院觀察或入院治療,嚴禁因為費用問題延誤救治或者推諉患者。
八、經費及物資保障: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時,所需經費和物資耗材由臨床接診科室提出申請,財務、后勤保障、器械等科室共同保障落實。
九、通信與交通保障: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時,由于實際工作的需要,醫院辦公室應安排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十、在發生重大傳染病及特定傳染病時,要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執行相關救治及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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