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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立醫院黨群組織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為保持醫院(集團)持續穩定的發展,更好的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和醫院(集團)黨委下發的各項政策、制度和管理規定。增強干部廉潔勤政的自覺性,自覺遵守黨紀政紀和醫院(集團)的規章制度,充分發揮醫院(集團)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監督檢查工作目的和意義
開展對醫院(集團)黨、工、團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主要是為了掌握各級組織圍繞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醫院(集團)黨、工、團組織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自覺遵守黨、團紀律和工會守則,保障醫院(集團)黨、工、團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促進醫院(集團)黨群工作可持續發展。
廣泛聽取基層干部對醫院(集團)發展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基層組織創新性開展工作的經驗和方法,及時發現優秀人才,進行全院性推廣和培養。
二、監督檢查工作的內容
1、醫院(集團)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各項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
2、《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糾風工作責任書》的執行情況。
3、醫院(集團)年度工作任務和綜合目標管理任務的完成情況。
4、省衛生廳機關黨委、醫務工會、團委及醫院(集團)黨委布置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5、各基層黨委(總支)、工會、團支部按要求定期換屆選舉、分工及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的情況。
6、抽查基層黨委(總支)、工會、團支部工作大事記。
7、了解基層黨、工、團組織開展創新性工作的經驗、方法和業績,及時發現黨、工、團組織中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8、了解基層黨、工、團組織執行組織紀律、經費管理紀律的情況。
9、了解基層黨、工、團組織和成員對所屬組織及醫院(集團)黨、工、團組織意見和建議。
三、監督檢查工作的方法
監督檢查工作采用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兩種方法,檢查內容和時間應提前一周通知被檢查單位。采用主要負責人匯報、召開座談會、現場督查、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
1、定期監督檢查
定期監督檢查一年兩次,原則在6月份和12月份進行。主要檢查黨建工作目標和醫院(集團)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等年度正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定期檢查必須由被檢查黨、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多媒體方式進行匯報。
2、專項檢查
專項監督檢查主要對上級和醫院(集團)黨、群組織安排的專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
四、監督檢查的范圍
1、醫院(集團)黨委直屬的基層黨委(總支)、基層團委(支部)。
2、醫院(集團)黨委下屬的黨委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團委、各黨總支和直屬黨支部。
五、監督檢查組成員組成
醫院(集團)黨、工、團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由醫院(集團)紀委牽頭,黨辦、工會、團委、人力資源部的主要負責人及部分黨總支書記共同組成。
六、定期向醫院(集團)黨委匯報督查情況
每次督導檢查工作結束后,督查組要及時撰寫督查報告,收集多媒體匯報內容。由參加督查工作人員對督查工作情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量化計分,做為黨群工作檔案長期存檔。于上、下半年分別向醫院(集團)黨委匯報,并做為干部考察任用、年度考核、評獎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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