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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規章制度
山東省立醫院社會監督制度
1. 醫院設立社會監督電話和意見箱,有專人負責管理。
2. 建立醫院領導與所在地區聯系制度,聽取和了解所在地區群眾的反映和意見。
3. 每月向病人發放“住院(門診)病人滿意度調查表”進行滿意度調查。
4. 聘請社會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
5. 堅持各病區每月召開一次病人及家屬座談會制度,認真聽取和解決病員提出的實際問題。
6. 堅持醫院領導每月一次的接待日制度,聽取病員、家屬及職工反映的情況。
7. 醫院實施下列公開制度:
7.1 上崗人員必須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職稱和職務等內容的胸牌。
7.2 公開張貼衛生部制訂的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
7.3 公開主要檢查、治療、手術、住院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公開常用藥品價格和自費藥品品種。
7.4 對出院病人出具其費用結算憑證。
7.5 公開專家門診姓名、職稱、專科、時間、掛號費標準及電話預約、網上預約掛號等。
7.6 堅持發放住院病人“一日清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