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
利劍高懸 震懾常在
近日,根據省委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要求,我省今年第三輪巡視工作正式啟動。這是今年巡視的收官之戰,也是《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后的首輪巡視。按照《條例》對巡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這次巡視將以更嚴格的標準發現問題,以更扎實的措施推動解決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我省巡視工作,形成有力震懾。
全面貫徹方針,牢牢把握方向。方針就是方向,方向決定著成效。十八大之后巡視工作實踐和成果證明,中央確定的巡視工作方針是正確的,我們必須深刻領會、全面貫徹。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這就是巡視工作的總方向、總遵循。巡視工作作為反腐敗斗爭的一柄利劍,必須認真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牢牢把握正確方向。要堅持聚焦“一個中心”,就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全面從嚴治黨、管好黨治好黨提供有力支撐;要堅持圍繞“四個著力”的重點,著眼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用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為標尺巡視。要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的核心任務,當好監督的尖兵和利劍,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不守紀律規矩、“四風”和腐敗等問題,發揮震懾遏制治本作用。
聚焦中心、突出重點,增強巡視監督的針對性。巡視是給黨的肌體作“體檢”,當好“千里眼”和“順風耳”,用好監督利劍,始終是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增強巡視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必須劍指問題,中心明確、重點突出,緊緊抓住“一條線”“一個面”“一個點”。“一條線”就是紀律這條底線。要以紀律嚴格衡量為重點,衡量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行為,重點看是否違反了黨章黨規黨紀。堅持嚴的標準,落實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的要求,凡是違反黨紀的都要找出來。“一個面”就是抓住主要問題。主要問題是指帶有共性,反映比較集中明顯,有一定量的、面上的問題,包括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如何,糾治“四風”工作如何,執行組織人事紀律規定如何,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如何等。只有深巡細查找準,才能把握住巡視監督重點和要害,反饋、督促整改也有明確的方向和目標。“一個點”就是重點人的線索。《條例》對巡視對象和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而各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黨政一把手又是重中之重。巡視中要善于觀察“樹木”,分析哪是“爛樹”,哪是“病樹”,哪是“歪樹”,“爛樹”需要拔掉,“病樹”需要治病,都是線索的重點,一定要盯緊盯住,不能“散光”。
運用管用方式方法,精準發現問題。黨中央強調,巡視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無論是常規巡視還是專項巡視,這個目標都不變。巡視要精準,不能面面俱到。求全,重點就會泛化;發散,問題就難以發現。必須不斷經常研究、不斷創新,解決能實現有效監督的“橋”和“船”的問題。除了十八大前證明比較有效的9種方式和十八大后巡視實踐的3種創新方式,《條例》還規定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批準的其他方式”,這為實踐留出了空間。要因地因時制宜,視情而定,做到機動靈活,精準發力,定點突破,什么方法能發現問題、能找準線索就用什么方法。要切實把握和做到實、細、嚴、深。實就是從實際情況出發,實在具體的方法,決不能搞形式、走過場。細就是認真細致,盯住細節,從細微處著眼的方法,決不能粗枝大葉、馬虎,因不細致而放過問題或線索。嚴就是嚴格標準、嚴格監督、嚴格衡量的方法,用紀律的尺子量一量,決不能把尺子拉長、放寬,使監督失嚴。深就是深翻細耕的方法,深入聽意見、查資料、了解實情,決不能淺嘗輒止,捕風捉影,似是而非。
肩負重托,再踏征程。利劍高懸,震懾常在。本輪13個巡視組,兵強馬壯為歷次之最;巡視49個單位,涉及省直部門、高等院校、國有企業和縣(市、區),范圍之廣充分體現了全覆蓋要求。面對巡視工作要求越來越高、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的新形勢,巡視機構承載著廣大干部群眾的期盼,要以忠誠、干凈、擔當為追求,切實牢記使命、履職盡責,為加強黨內監督盡力,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實現全面從嚴治黨再次吹響嘹亮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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