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
李法泉:實踐“四種形態”關鍵在嚴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貫徹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方法路徑。實踐“四種形態”絕非監督力度減弱、執紀尺度放寬,而是力度更大、尺度更嚴。我們在推進紀檢監察工作中,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牢牢把握一個“嚴”字,以嚴的標準、嚴的要求、嚴的措施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以嚴管體現厚愛,以嚴懲促進預防,努力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嚴格紀律標尺。“四種形態”是監督執紀的具體方式方法,核心要義是嚴明紀律,既用紀律標準來教育管住全體黨員,又用紀律戒尺來追究懲處違紀的黨員干部,達到拔“爛樹”、治“病樹”、護“森林”的目的。實踐“四種形態”必須聚焦紀律,用紀律思維考慮問題,用紀律尺子丈量問題,嚴格用“六項紀律”對照衡量所有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行為,依規依紀做好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執紀審查、執紀審理等工作,真正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堅持有紀必執、違紀必究,零容忍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決不搞選擇性執紀、看人下菜碟,決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搞下不為例、紀不責眾,該談話函詢的談話函詢,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紀律處分的堅決處分,涉嫌違法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絕不姑息遷就。2015年10月至今年5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36481件次,其中談話函詢1085件次,組織處理400人,黨紀輕處分11857人,黨紀重處分6703人,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150人。
從嚴把好防線。“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干部違紀行為發生發展的一般規律,勾勒出從“破紀”到“破法”的梯度演變軌跡,分別給出了對癥施治之策,環環相扣、層層設防,使“好同志”與“階下囚”之間的中間地帶成為帶電的緩沖區。實踐“四種形態”必須強化日常監督,發現苗頭及時提醒,看到問題及時糾正,觸犯紀律及時處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把教育感化與懲戒警示結合起來,充分發揮紀律的治本功能。我們緊緊扭住常態不放,改進談話方式,加大談話函詢力度,通過教育提醒、咬耳扯袖,防止黨員干部觸碰紀律紅線。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紀律審查各個環節,提高審查談話水平,在處分執行環節加強談話教育,無論是對黨紀輕處分的“大多數”,還是對重處分的“少數”,都做深做細思想政治工作,即使對移送司法機關的“極極少數”也盡力教育挽救,使他們真心悔改。去年10月以來,省紀委立案查處的57名省管干部,都寫出了個人檢查或懺悔書,深刻反省、悔過自新。在送達處分決定時,不僅是履行程序,還對受處分人員深入談話教育,起到以“小懲”促“大防”的效果。
堅持越往后越嚴。當前,全面從嚴治黨僅僅是開了個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高壓之下仍有人不收斂不收手,減存量、遏增量任務艱巨。只有持續加壓用力,越往后執紀越嚴,才能形成有力震懾,有效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蔓延勢頭。實踐“四種形態”必須把握政策、區別對待,突出重點、從嚴執紀,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我們注意區別時間節點,對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特別是《黨紀處分條例》施行后的頂風違紀行為,從嚴從快查處;區別不同對象,堅持把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三種情況同時具備的領導干部作為重中之重,對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的堅決予以嚴懲;區別不同態度,對拒不配合、對抗組織審查的,對談話函詢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以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重處理。今年1至5月我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82起,處理1876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69人,黨紀政紀處分率67.34%;對談話函詢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9名領導干部立案審查,并通報兩起典型案件。
嚴密制度規范。“四種形態”是一個完整的邏輯體系,每一種形態的獨立運用和相互轉換,需要明確具體的制度和程序支撐。嚴密制度是嚴格執紀的保證。如果自由裁量權過大而又得不到有效監督制約,就會影響“四種形態”的運用效果。實踐“四種形態”必須注重總結提升,把成熟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各種處置和處理方式的標準尺度,嚴格工作程序,壓縮自由裁量權,堅決防止隨意性,提高工作的精準度。我們不斷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省管干部問題線索排查辦法、處置方式參考標準,規范省管干部函詢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制度規定;準確把握紀律和政策界限,加強對黨紀條規適用和處理方式的審核;規范文書格式,修訂《自辦案件模擬案卷》,用紀律語言描述違紀行為;規范權力運行,圍繞紀律審查和管人管錢物等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在全省開展執紀審理工作規范管理專項檢查,進行違法犯罪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未受黨紀政紀處分等問題專項清理,促進執紀審查、執紀審理、處分執行等工作規范化,提高了監督執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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