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信息
鼓勵患者參與醫療安全管理規定
文件名稱:鼓勵患者參與醫療安全管理規定 | 文件編號:YL—019 |
制訂部門:醫務部 | 制訂時間:2007年6月 |
最新修訂時間:2021年7月 | 修訂次數:3 |
修訂摘要:新增了患者輸血或血液制品前的相關要求。 |
一、加強對患者的健康知識教育
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應當為患者及其他患方人員提供與患者疾病診療相關的健康知識教育,以協助患者及其他患方人員對診療方案做出正確理解與選擇,從而更積極的配合治療。
(一)在診療過程中運用患者及其他患方人員可以理解的語言告知患者以下內容:患者參與知情同意的重要性,如實提供患者信息的重要性,基本病情和推薦診療方案,臨床路徑,特殊診療方法和操作的告知(必要性、成功率、風險性等),安全用藥(包括藥物的不良反應、藥物和飲食之間潛在的相互作用等),安全有效的使用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器械和材料,康復技術等。鼓勵患者對不理解不明白的問題多問,對于患者的提問要耐心認真的解答。
(二)各臨床科室根據自身情況開展健康知識普及活動,加強前期宣傳,并為患者提供咨詢和反饋的途徑(固定電話、電子郵箱等)。
(三)在科室開展健康教育宣傳,為患者提供有關健康和疾病的知識,增加患者對疾病的認識;在門診、病區等處張貼宣傳頁,向患者介紹疾病常識、手術或特殊治療措施、醫院規章制度等。制作健康教育小冊子,內容由各科室自行擬定,可包括對特定疾病的簡單解釋、特殊醫療護理檢查操作過程、面對疾病的正確心態、正當用藥指導等。
二、認真落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等,加強醫患溝通,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權。
三、主動邀請患者參與醫療安全活動
(一)患者身份識別
在給藥、輸血、輸液、采集血樣或其他臨床檢驗所需樣本或提供其他治療之前,應當主動邀請患者(或其他患方人員)參與身份確認。鼓勵患者及其他患方人員主動提供身份信息,如姓名、有效身份證明號碼、病案號等,以便與醫護人員進行信息核對。
(二)手術部位標示
醫師向患者和(或)其他患方人員解釋手術部位識別標示的意義和方法,取得患者及其他患方人員同意,原則上應當在患者家屬或監護人在場參與標示認定的情況下進行手術部位標示。
(三)藥物使用
患者使用藥物前,尤其是高警示藥品前,醫護人員應當詳細向患者講解藥物的使用方法和可能的不良反應,并提供不同的治療方案,方便患者及其他患方人員自主選擇。鼓勵患者向藥學人員提出安全用藥咨詢,主動報告藥物應用中的不良反應。
(四)臨床用血
患者使用血液或血液制品前,應當詢問其血型、輸血史等情況。
(五)其他。
四、鼓勵患者通過認真填寫《滿意度調查表》反饋住院期間對醫療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在醒目位置公布醫院投訴主管部門的電話等投訴途徑;醫院投訴接待辦公室負責處理患者反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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