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章
醫務社工辦工作制度
SG—001 醫務社會工作辦公室工作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運用社會工作方法,開展小組、個案、社區等社會工作實務,并對相關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二、及時對上級部門、醫院內醫務社會工作相關文件、來函進行登記,做好資料管理和歸檔工作。
三、定期召開會議,傳達醫院會議精神、聽取反饋,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討論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持續改進工作。
四、及時督促檢查工作人員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分工協作,責任到人,按期完成各項工作計劃。
五、按照醫院要求制訂周計劃和月計劃,及時做好整理、總結工作。
SG—002 志愿者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制定醫院志愿工作的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面向社會招募、注冊志愿者,并按不同專業特長設立志愿者崗位,制定各志愿者崗位職責,并定期檢查崗位履行情況。
三、制定志愿者培訓考核制度,根據崗位要求進行志愿服務崗前培訓,并進行考核,對表現優秀的志愿者進行表彰、獎勵及證書發放。
四、定期發布志愿服務信息,積極與相關單位聯絡,拓寬志愿者來源。
五、根據志愿活動要求,設計、策劃志愿服務活動,派遣志愿者,并留存資料。
六、建立激勵機制、長效機制,尊重志愿者權利和義務,保護志愿者積極性,持續有效開展工作。
七、督導志愿者在服務過程中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合法的原則。
八、志愿者要尊重被服務對象的意志、人格和隱私保護權利。
九、定期召開志愿者座談會,及時聽取志愿者意見建議,制定整改措施,持續改進工作。
SG—003 志愿者招募、注冊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加強志愿服務精神的宣傳,積極聯絡社會各界愛心人士與組織,在更廣泛的領域開展志愿者招募工作。
二、根據上級及醫院公益活動項目和內容要求,擬定招募通知,向社會公開招募信息。
三、招募過程中應遵循自愿原則,吸引有愛心、有責任心、身體健康、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以個人或團體的名義加入到志愿者組織。
四、擬申請加入者,持有效證件并填寫《山東省立醫院志愿者申請表》和《志愿服務承諾書》,經審核后進行登記注冊。
五、志愿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醫院規章制度和志愿服務規定,結合志愿者崗位雙向選擇,按志愿者崗位要求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六、按一人一檔原則,建立志愿者檔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愿服務意向,對志愿者開展服務的內容、時間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累計志愿服務時間。
SG—004 志愿者培訓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定期組織志愿者參加各項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志愿者加深志愿服務精神的理解,全面了解志愿服務發展態勢以及志愿服務的有關規定,獲取服務所需的相關技能,不斷提高志愿者的自身素質和服務水平。
二、志愿者培訓以提高志愿者志愿服務質量及促進志愿服務良好、健康、規范為最終目標,切實將培訓教育與實際工作有機結合。
三、對志愿者實施社會工作相關課程的培訓,樹立社會工作理念和價值觀,提升志愿者的社會工作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
四、定期召開志愿者座談會,聽取志愿者的意見與建議,解決志愿者在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
五、建立志愿者培訓檔案,一人一檔,將志愿者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等。
六、培訓結束后對志愿者進行評估,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SG—005 志愿者考核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建立志愿服務長效機制,制定志愿服務的考核標準和考核內容,對志愿者進行考核評估。
二、定期到志愿服務崗位巡視,通過跟蹤服務、信息反饋等形式,了解志愿者在志愿服務中的表現,征求崗位負責人及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并記入服務檔案,以考核評定志愿者。
三、要求志愿者填寫《每日服務情況記錄表》,累計志愿服務時間,記錄工作內容,由志愿服務崗負責人進行管理、督導、考核,對志愿服務情況做出評定。
四、志愿者服務結束后每人要撰寫一篇志愿服務心得,并作為對志愿者考核的一項內容。
SG—006 志愿者獎勵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為充分調動志愿者的積極性,根據醫院獎懲規定,制定志愿者獎勵制度。
二、每年組織對注冊志愿者的年度評定,把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時間和業績記錄情況作為評價與表彰的依據,對年度評定合格且表現突出的注冊志愿者予以表彰獎勵。
三、長期參加志愿服務的優秀志愿者如需照顧時優先享受服務。
四、對志愿服務中的先進事跡,利用院內外媒體廣泛開展宣傳。
五、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內部獎勵與外部推薦獎勵相結合原則。對優秀志愿者集體和個人,給予精神獎勵的基礎上,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積極推薦志愿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志愿者參加上級志愿者組織的優秀評比申報。
六、為優秀志愿者提供參加骨干培訓、娛樂活動及外出旅游等機會。
SG—007 惠民醫療救助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我院惠民醫療救助工作,制訂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加強與山東省慈善總會、山東省紅十字會、基金會及社會各界的聯系,拓寬醫療救助渠道,爭取醫療救助資源,擴大醫療救助范圍。
三、對惠民醫療救助對象要和藹可親、熱情周到、真心、細心、誠心地為患者服務,尊重并保護患者的資料及隱私。
四、規范惠民醫療救助項目的管理,嚴格把關惠民醫療救助項目的申報,原則上一位患者只能享受一次醫療救助,確保救助資源的合理分配。
五、凡擬納入惠民醫療救助項目的對象,應根據項目要求填寫救助項目的相關表格,持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經由科室主任推薦確定、逐級上報。
六、對確定的救助對象應建立獨立檔案,完善相應的各類信息,建立信息庫,并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登記、匯總、存檔。
七、對各惠民醫療救助項目的資金應在我院財務處設立專門帳戶,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單獨核算資金接收和使用情況,做好資金的監管。
八、科學設置救助款發放流程,嚴格掌控每一環節,做好善款的簽發工作。對反復住院的救助對象將惠民醫療救助款撥至住院賬號。
九、定期對各惠民醫療救助項目情況進行階段性分析、總結、歸檔。
SG—008 隨訪工作制度
制定日期:2008年6月 修訂日期:2012年10月
一、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制定我院隨訪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隨訪工作由專人分管,定期對隨訪人員進行培訓、督導。
三、隨訪服務態度要和藹可親、禮貌待人、熱情周到、真心、細心、誠心,讓患者真正享受到溫馨化的隨訪服務。
四、拓寬隨訪方式,逐步開展電話、信件、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隨訪方式。
五、每月進行隨訪對象治療效果、康復等情況的隨訪工作,并對其住院期間的滿意度進行調查,專業隨訪由各科室專業人員負責。
六、隨訪必須實事求是,使隨訪服務具有真實性、客觀性、連續性。
七、配合臨床科室進行科研隨訪,對特殊病例進行跟蹤隨訪并及時總結、反饋。
八、負責每月隨訪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對隨訪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并整理成冊,立卷、歸檔。
九、負責將每月隨訪結果向相關部門及患者反饋,并制訂下次隨訪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