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執業
醫務部職責
一、在院長、分管院長領導下,結合醫療工作實際,擬定工作計劃,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定期完成總結評價。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醫院醫療管理工作并結合醫院實際會同相關部門、科室制定院內醫療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
三、制定醫療質量管理方案、標準和評價檢查辦法,報分管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 推進醫療質量持續改進,做好規范診療、醫療技術管理、臨床路徑管理及單病種質量管理工作。
五、督促、檢查全院各項醫療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六、做好醫院抗菌藥物管理工作。
七、對各類醫療技術操作準入,資質審核。組織完成每年度醫療新技術新業務的申報、階段檢查及評審,推進醫療水平的提高。
九、組織開展省級及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專科(病)診療中心、區域醫療中心的申報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
十、建立醫院運行與醫療業務指標體系,定期進行分析、檢查、改進管理工作。
十一、協調院內、外日常醫療工作,主要包括:重大搶救的實施、疑難病例的討論、重大手術審批、院內及外出會診安排及醫療工作(包含醫療核心制度的落實情況)的日常督導檢查等。
十二、認真組織完成每年度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工作。
十三、組織對醫療、醫技業務人員的定期考核、“三基三嚴”等項目培訓、考核,做好資料的整理、保存和存檔。
十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規定,做好全院執業醫師的注冊、處方權、診療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對醫療、醫技進修人員的管理,審核辦理來院及外出進修等有關手續。
十六、負責醫療、醫技業務人員外出參加國內學術會議的審批、登記和管理。
十七、負責各醫療、醫技院內專業委員會和省衛生健康委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的管理。
十八、根據上級指令要求,做好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承擔院外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現場處置和重大活動現場醫療應急保障任務。
十九、會同其他部門做好外來短期工作的醫師、技師、藥師資質管理相關工作。
二十、會同其他部門完善職業安全防護與傷害的措施、應急預案、處理與改進的制度,上崗前進行職業安全防護教育。
二十一、加強對城市社區、農村基層醫療服務辦公室、醫療質量管理科、統計與病案管理科、公共衛生科、遠程會診中心、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處等醫務部所屬科室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上級部門及醫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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