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 >>
工作規章
質量控制與績效管理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醫院要求,負責醫院質量管理與績效工資核算工作。
二、按照國家質量、安全、服務、績效、管理等相關要求,擬定醫院質量、績效管理的計劃方案、制度流程、標準細則、監管評價、反饋改進等質量與績效管理評價體系,經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三、按醫院規定每月完成綜合目標考核和績效工資核算。
四、依托《績效評價系統》,利用客觀數據,促進醫院、科室的精細化管理。
五、及時了解、征求、接受、匯總相關部門對醫院質量與績效工作的意見及建議,根據情況給予答復、調研、分析、反饋、上報,不斷改進工作質量和效率。做好部門間的溝通協調。
六、樹立“一次辦好”理念,優化服務流程,主動積極為管理部門、業務科室等提供服務。
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處務會,總結上月工作,通報有關事項,討論調整工作。
八、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綜合素養和履職能力。
九、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的記錄、資料整理及歸檔,確保信息安全。
十、認真落實醫院會議等制度,按時參加、傳達、執行會議精神及內容。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廉潔勤政,履行崗位職責。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