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亮點
山東省立醫院醫患糾紛引發治安事件處置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處置突發重大醫患糾紛、治安事件,制止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侵害公民人身和公私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
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組織機構
1、指揮組
組長:業務副院長
成員:醫務部主任、保衛部主任
2、談判組
組長:醫療安全科長
成員:糾紛科室負責人、道成公司
3、治安組
組長:保衛部副主任
成員:全體安保隊
四、處置原則
本著“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的原則,保衛部接到醫務部、醫療科室重大醫患糾紛報警,要立即帶領安保人員到達事發現場,控制事態,緩解矛盾。
五、處置程序
1、保衛部接警后治安人員要立即到達現場,向事發科室負責人了解情況, 維護現場秩序,保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
2、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向處領、指揮組匯報啟動應急預案,治安組采取強制措施制止醫鬧、擺放花圈、拉橫幅等妨礙正常醫療工作的行為;
3、指揮組根據前期處置情況,對有可能引發重大治安事件的醫療糾紛,要及時協調濟南市公安局經文保支隊、轄區派出所、防暴隊等部門給予援助,控制事態、防止矛盾激化。
六、善后處置
(1)保護現場,提取現場證據;
(2)配合公安機對事件進行調查;
(3)組織醫務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4)迅速組織科室恢復正常診療工作;
(5)由醫院統一對外進行事件的處理信息公布,其他人員不得接受媒體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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